| 浅议示范学校的廉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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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5 10:11:33 |
摘要:示范学校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势在必行,以实现党风党纪的示范、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示范以及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质量的示范。示范学校廉政建设应从提高认识、加强监督、严肃治理三个方面下功夫。 关键词:示范学校 廉政建设 教育腐败 学校监督
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近几年来各地中、小学相继涌现一批省、市级示范学校。示范学校知名度高、办学规模大、教育质量好,是家长和社会竞相追求的稀缺教育资源。示范学校的领导多为“名师”、“名长”,不光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同时还掌握校园建设、教学物资采购、教育人事、招生、留学中介等一系列权力,也往往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结交的对象。因此,在深入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下,示范学校的领导班子应带头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带头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塑造品牌学校的良好形象,为其它学校做出表率,真正起到教育“领头羊”的示范作用。 示范学校廉政建设势在必行 一般说来,示范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都是在上级党委严格考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任命的。他们一般都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会干事,能干事,在中、小学校长群体中享有较高威望。但这是不是说示范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就因此可有可无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第一,人的社会存在决定和改变人的意识,一个人的思想、行为往往会随社会地位、所处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当一个人身处高位,权力过于集中在握并成为社会稀缺资源时,往往容易放松思想改造,有意无意为自己“松绑”,最终导致思想和行为的滑落,这样的例子实不鲜见。作为示范学校的领导,在复杂多变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在教育事业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应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思考如何掌好权、用好权的问题,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第二,中、小学校特别是示范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是先进文化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本身就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辐射作用。示范,首先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示范,是积极地、卓有成效地推进素质教育的示范,是体现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示范。而这些示范作用的真正实现,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离不开具有坚强党性和较高思想品位、清正廉洁的校级领导班子;第三,现实情况表明,在当前社会急剧变革、各种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激烈碰撞的社会现实面前,一些示范学校的领导似乎在教育本质、教育主流价值观和人生观等根本性的问题面前出现前所未有的“晕眩”。有的逐渐滋长庸俗的“官本位”意识,有的乱收乱支、私设小金库,有的长期公车私驾、私用,有的重大基建项目大权独揽、大宗物资采购“暗箱操作”,有的在招生和留学中介活动中违法乱纪……以上现象虽属少数个别,但也清楚说明教育领域并非“净土”,纯洁党风、反腐倡廉势在必行。 廉政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催化剂 对于示范学校廉政建设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示范学校的工作重点应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扩大资源利用率和社会影响。抓班子的廉政建设势必带来许多“条条框框”,不利于搞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不利于学校的事业发展。笔者认为,这种言论有意无意将党组织的作风建设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对立起来,是十分有害的。首先,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是由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决定了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首先应表现在受教育者的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上,其次才是科学文化水平。很难想象,学校党政领导不能廉洁自律、不能率先垂范党的宗旨,学校会有好的校风、师风和学风,会创造出真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教育质量;第二,我们不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推进事业,需要人际间情感沟通,需要适当的利益驱动。但这些“沟通”和“驱动”都不能超越法制范围,不能逾越道德底线。否则便会演变成“权钱交易”、“学钱交易”的故事,其结果必然是腐蚀干部,损坏教育形象,加剧社会对教育行风的不满和逆反心理;第三,教育的根本动力是道德驱动,根本任务是道德唤醒,这是学校德治的主旋律。学校领导班子带头身体力行“三个代表”建党思想,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定能换来广大教职工的赞赏、信赖和支持;领导淡泊名利,大功无私,不搞特权,就会理直气壮的大胆管理、大胆改革,一定会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领导不摆架子,不打“官腔”,深入基层实际,也会换来广大教师高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可以说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催化剂。 示范学校的廉政举措 廉政建设必须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狠下功夫。从我党历史上反腐倡廉的经验和现实情况来看,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示范学校廉政建设的重点。 第一,坚持倡廉,解决认识问题。人是知与行的统一主体。人的行动受思想认识的支配。什么事情“可为”,什么事情 “不可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与答案。这就是一个“知”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在思想上筑起了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当前,示范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兴起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提高对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认识。通过学习,在领导班子中倡导党的优良传统,倡导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让领导同志明确作为一个基层教育工作者、作为一个学生楷模、教师楷模的学校领导,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了解“乱作为”对党、对人民、对自己的不良后果。 为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习中可采用对比的方式,分析正、反典型人物的人生轨迹。既学习孔繁森、谷文昌、吴天祥等先进模范勤政、廉政的动人事迹,又深刻剖析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官员的犯罪教训,并结合近几年来教育战线的反腐斗争实际,思考“一样从政,两样做人,两样结果”的启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道德观和价值观。 第二,建章建制,解决监督问题。监督,就是创设防止腐败的客观条件,用制度约束人,让人“欲腐不能”。学校全心全意为师生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决定了加强权力监督的必要性,师生的校园主人翁地位决定了学校监督的广泛性。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学校应将校园民主监督与建设学校政治文明结合起来,用政治文明环境和普遍的监督机制来构筑反腐败的第二道防线。学校监督的重点是学校党务、政务和财务,监督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譬如党、政、工联席会议制、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制、校务公开制、校级领导年度述职制、干部民主评议制等等,使腐败现象难以滋生、难以隐蔽、难以蔓延。另外,上级教育工会、区(县)教育局财会监管中心应定期对学校校务公开、资金运作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与审计,及时反馈情况,促进整改,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 第三,治理从严,解决“以儆效尤”的问题。治,就是要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者;治,就要“动真格”,不姑息、不迁就。对待示范学校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党组织和上级纪检部门要旗帜鲜明,决不护短。对问题严重的同志必须实行党内处分、就地免职、降级使用等处理方法,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惟有如此,才能在领导干部中起到教育、警示的积极作用。若认为示范学校名声在外,处理起来负面影响大,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让违纪领导易地做官,其结果只会让党纪、政纪沦为笑柄,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动摇群众对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综上所述,示范学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法制环境、道德环境和舆论环境的良性支持,离不开一支志存高远、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这一点应引起所有教育工作者足够清醒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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