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县高中科研奖励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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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科研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8 17:2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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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高中科研奖励方案 2002年9月修订
为了贯彻落实“科研兴校,以研促教”的治校方略,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科研型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一、每学年举行一次科研工作表彰大会,对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实施表彰奖励。 二、学校成立评委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的科研成绩进行等次评定。评委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科研处、教务处正副主任和各学科组长组成。 三、给获奖教职工颁发“教育科研贡献奖”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教育科研贡献奖”评奖标准: 特等奖:获奖或发表论文在20篇以上,其中在省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论文不少于5篇,奖金为400元。 一等奖:发表或获奖论文有5篇以上,其中在省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奖金为250元。 二等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发表或获奖论文两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或获省级二等奖。②有一篇论文在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学术刊物、国家学术机构主管或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获省级一等奖。奖金为:120元。 三等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有一篇论文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②有一篇论文在省级论文评比获二等奖或在市级论文评比获一等奖。奖金为:70元。 鼓励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或学术文章一篇以上;获省级评比三等奖、市级评比二等奖论文一篇以上。奖金为:50元。 注:省级刊物一般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主管的刊物,省级正规教育科研部门,学术团体主办的刊物,公立大学学报或公立大学主办的学术刊物,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主办的学术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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